工会离任审计报告(收集5篇)
工会离任审计报告篇1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既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问题。近年来,卢湾区委在加强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配备、规范处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年度考核和日常谈心谈话的同时,不断改进完善处级领导班子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三项制度,形成了组织上全过程、多方位实施监督,“一把手”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良好局面。
完善和落实处级领导班子巡察制度。近年来,区委在总结以往对处级领导班子巡察评议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巡察制度,充实巡察力量,扩大巡察内涵,坚持把对区委、区府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和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巡察重点。截至2009年11月,已对2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巡察。巡察工作中,坚持营造氛围听真话,选派熟悉区情、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人员;制定并公布巡察工作人员守则,公开作出保密承诺;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巡察情况反映专用电话等方法,广开言路。坚持深入察看访真情,区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认真细致地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检查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抽查干部任免办件。在广泛听取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巡察访谈、调查的覆盖面,注重听取上级部门、同级部门、服务对象的意见,有时还深入居住地听取意见,力求全面了解“一把手”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成效、群众认可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督查整改动真格,每次巡察,区委都听取巡察情况专题汇报,根据巡察报告,结合日常对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掌握了解,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对表现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一般、影响班子整体合力和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或谈话;对违纪违法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卢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卢湾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审计制度,逐步把审计对象范围从行政正职扩大到大口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任现职满两年的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岗位变化的“一把手”,改变了不离任不审计的做法,突出了事前监督。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审前公示,将审计情况在被审计干部所在部门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联合进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审计局联合组织由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区委组织部提出要求,审计组通报审计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被审计干部介绍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并向审计组提交书面材料;审中沟通,审计实施过程中,区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保持沟通,如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通报;结果反馈,审计结束后,由区审计局牵头,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审计结果反馈会,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一同参加;督促整改,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委组织部专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两周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整改具体措施、时间安排,并将整改情况专题报区委组织部。
完善和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注重规范报告事项、报告程序和报告要求,不断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06年率先在全市组织实施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项登记。根据干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报告事项,报告事项先后从六大类、七大类扩大到十二大类。最近,区委又把投资、配偶和子女就业列为必须报告的事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坚持做到:平时督促提醒,严格按规定受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凡不按时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补报;及时呈报审阅,凡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区委组织部均及时报区委主要领导审阅;定期汇总分析,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汇总分析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公开接受监督,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均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执行情况,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工会离任审计报告篇2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
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限长,审计时间跨度大,很难保证审计质量。很多干部的任职期都较长,少则两三年,多则十几年,审计部门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一次性对几年甚至十几年来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基建项目等各项内容实行全方位审计的难度较大,加之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已由账面转移到账外,违法违纪问题变得更加隐蔽,单靠一般的审计方法很难发现问题,使得不少违法违纪问题在审计检查中成为漏项,这样也就无法出具反映真实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离任接任领导干部财务等事项交接不规范。目前在干部交接过程中还有存在遗留问题多,责任不易分清等问题,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很多困难。由于干部任用要求到位时间紧等原因,有的离任、接任双方财务等事项交接不彻底,不完整,使一些问题未能在交接中予以认定和查明,有的甚至不办理交接手续。如应收债权是否能收回,未入帐债务是否登记齐全,固定资产帐实不符的原因等等,而审计人员又不可能对每笔债权债务及固定资产逐一核实、清点,从而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影响了审计结果中离任接任领导干部的责任划分,最终影响了审计质量。
“先离任后审计”的方式,影响审计监督时效性作用的发挥。现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大部分是领导干部离任后进行的,此时被审计对象已经因升职、转任、退休等离开了原工作岗位,即我们经常说的“先离后审”,这种方式无法真正给干部管理部门任用和选拔干部提供客观依据,离任领导也谈不上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这样,离任审计就会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往往使审计流于形式。采取“先离后审”的方式,一是缺乏时效性,使审计的监督作用大打折扣。先离后审,审计人员就不能及时发现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的违规、违法行为,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影响了审计的监督作用;其次事后审计的审计结果可能导致工作被动。在对被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被审计人员已经升职、转任或退休等,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生,就会让工作陷入被动,因为干部管理部门是在没有全面了解被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履行其他经济责任情况下作出的人事调整。当审计出重大问题的时候,再改变人事调整政策恐怕很难,会给各方面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被审计人员已升职或者退休,要追回损失,更是不现实。
履职责任多,审计评价难。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评价就是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及所在单位的内控制度、管理情况等作出综合性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体现,是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认定领导干部功过是非的主要参考依据,事关领导干部前途命运,因此显得更加重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决策方向。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评价体系,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审计人员也就无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好坏评价。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困扰着审计人员,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的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一线人员难以操作。
审计成果的利用率低,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未能全面发挥出来。一是对有问题的离任干部处理较轻。有些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虽然违反了财经制度,但本人没有行为,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大多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二是对接任干部警示作用较小。由于接任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着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往往对离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出现屡查屡犯的现象。如内控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等,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约束作用的发挥。三是经济责任完整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审计评价有失公允。我们当前格式化的审计评价过于简单,只言片语,难以概括被审计对象多年的是非功过,明显的缺乏说服力,对干部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干部不能提供充分的参考依据,确实难以起到作用。
二、适应新常态,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创新,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报告制度,建章立制,规定限额内的重大收支事项、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和效果等经济责任事项及时报审计部门备案,将事后监督逐步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变为经常性监督,防患于未然,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防控制作用;二是搞好结合审计,在常规性的审计项目中关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与同级审、其它财务收支审计在时间上有一定的规律,审计机关在实施常规审计项目时可以搞结合审计,特别关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并将这些事项加以汇总、积累,等该单位领导人进行离任审计时可以直接利用原来搜集的一些相关资料,这样既解决了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审计时间跨度大、审计质量难保证的矛盾,同时也节约了审计资源,降低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质量,即我们常说的“一次进点,出多个审计成果”。
实行离任接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一方面可以规范交接行为,明确责任,避免交接的片面性、随意性,为下一步的后续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审计人员不会再花费过多的时间去明确未交接事项,从而提高了审计项目进度;另一方面为审计结果中审计评价提供了客观依据。
强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行离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部门联动,成立一个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党委、政府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规模;干部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名单,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提交地方党委、政府批准,纳入审计机关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部门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参考审计结果,再决定人事去留。将“离任审计”的观念转变到“任职审计”的观念上来,强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其他常规审计相结合,实行离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在任免、调离、退休之前必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免除经济责任,不得任命新职务,不得办理离岗手续,防止离任审计走过场,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成为干部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保持高度的审计职业谨慎性,做到依法履职履责。具体做到:一是明确评价范围。坚持审计什么评价什么,不属于规定审计范围之内的事项不予以评价。二是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添加任何个人感彩;没有足够的证据作支持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三是评价尽可能用量化标准说明问题,从而来表达事实,进行评价,不可脱离数字这种表现形式去盲目评价。四是在评价中要注意分清工作和经济上的失误。是属于工作失误还是违法违纪行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力求准确无误。五是对无法准确评价的事项,要用写实的方法在审计报告中列明。除此之外应尽快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加大问题整改落实和追责力度,推动成果转化最大化。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推行审计结论落实督察预警制度,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全面落实。第二要积极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集体谈话制度,由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的现任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参加,凡是审计出问题的,对责任人要坚决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该诫勉谈话的由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该依法处理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能迁就照顾。第三加强经济责任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使对被审计者的评价更加真实、完整、客观,确保审计结果的参考性。第四尽快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审计影响。使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政府,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第五让审计成果进入决策层。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把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汇总,实现审计成果由量变到质变的转换,引起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
(作者单位:山东莱芜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
工会离任审计报告篇3
关于财务辞职报告
尊敬公司领导、财务总监:
你们好!
感谢你们这么多年来在工作和生活上对我的指导和帮助,更感谢你们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和给予我的信任。在公司工作了__年,__年里有我所有的青春和所有的美好时光,现在要离开她,说心理话十分不情愿,但是我却不得不对她说“再见”,这是为了我的身体、我的家人、为了公司的的明天更美好!
20__年前的9月,我有幸的成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先后从事过开票、收款、出纳、销售会计、原料成本会计、以及现在的主办会计工作岗位,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我都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地完成领导交给我的所有任务,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虽然我在公司工作了_____年,所有的业务也都很熟悉,但是我只是一只“井底之蛙”,只懂得做账和公司的会计核算,对于公司的管理、市场信息、原料行情、宏观的、微观的等等一系列作为一个管理者应该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我都没有;虽然我在做报表,可是我却常常记不住公司的经营指标;我想象以前一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可是常常觉得时间不够、力不从心。结果是因为身体不好,工作没有做好,做细,管理也没有到位。现在公司财务部的同事们都能胜任她们自己的工作,作为一个财务人员,我尽到我的职责。我也可以扪心无愧地离开了。
各位领导,虽然我不是一个优秀的财务人员,可你们可以找很多很多比我优秀的财务人员,但是我的妈妈只有我一个女儿,我的女儿只有我一个妈妈,我的丈夫只有我一个妻子。为他们,也为了我自己,同时更为了公司的发展进步,特第四次向公司申请辞职,希望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辞职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关于财务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因素(简单阐述离职财务会计审计岗位的原因,比如父母年迈、夫妻分居),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所担任的财务会计审计岗位的工作。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您正式提出辞职,给___(改成自己财务会计审计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管理所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此时我选择离开财务会计审计岗位,离开朝夕相处同事和无微不至的领导,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我经过长时间考虑之后才做出的艰难决定。相信在我目前的财务会计审计岗位上,___(改成自己财务会计审计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有很多同事可以做得更好,也相信您在看完我的辞职报告之后一定会批准我的申请。
转眼之间,在___(改成自己财务会计审计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工作已经_年,回首财务会计审计岗位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有过期待,也有过迷茫,有过欢笑,也有过悲伤。
___(改成自己财务会计审计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财务会计审计岗位工作是我职业生涯中珍贵而十分有意义的开端。在领导、同事的关怀指导和帮助下,使我成为一名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的合格的财务会计审计岗位工作者。
此致
敬礼!
辞职人:___
__年__月__日
关于财务辞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想对您说声谢谢,在工作上您多年来给予的信任和关照,让我在任何时候内心都洋溢着感激之情。
回顾这几年的工作情况,我深深觉得能得到您的赏识进入__公司工作是我莫大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在生活和工作中,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事们对我的关怀和帮助,这一直是我自信而积极的源泉和动力。在公司工作的几年里,我受益良多:无论是从财会专业技能还是人际关系处理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公司提供的发展平台和锻炼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发挥最大的努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这才是对公司、对您以及对我自己负责。但我发现自己对于从事__行业工作的兴趣已经减退,目前的状况下要圆满完成公司的托付我已显得有心无力。所以我决定提出辞职,请您支持。
对于此刻的离职我表示诚挚的歉意,请您谅解我做出的决定。我会在递交辞职报告后一到两周内配合公司安排的工作交接,把因自己离职带来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公司成立至今创造了很多优秀的业绩,可喜的变化每天都在发生。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感到痛心遗憾。真心祝愿公司的规模不断地扩大,业绩不断地提升,也祝愿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工会离任审计报告篇4
一、应该以合理确定审计时机为前提,使成果利用与干部监督管理相结合。
为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干部任免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其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应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机,防止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脱节。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时机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实行“先审计后离任”方式。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程序,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原则和手段,它能非常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为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不明显,主要是一些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对被审计者本人触动不大。究其原因如下:一是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领导干部先离任后审计,除非[!]是触犯了法律,否则审计结果对被审计者本人并没有什么影响。被审计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经不负有整改的责任了,而接任者是否整改,则要看接任者自身的责任心。先离任后审计使审计的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对成果的有效运用。
(2)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提高其权威性,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能达到较好的效果。如:对调任新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办理工作和经营财物交换,并写出任期经济履行情况报告,新岗位作为职务,审计后,再作正式任职,对免职、辞职、退休的领导干部,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实行“先审计,后任免”方式。如:对群众意见大,举报多、疑点多、问题不清的干部,严格执行“先审计,后任免”,即“离任者”先离岗待命,待审计后依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出安排。
(4)、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任中审计、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对纳入经济责任范围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内定期审计,两年至少审一次,重点单位实现年度定期审计,并建立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审计部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相应建立自身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建立自身的结果档案,有利于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动态;组织部门应在收到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结果报告后,及时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领导;并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使用、考察结合起来,表彰尽职者、查处违纪者;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将其归档,作为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立案的依据,并及时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于审计部门进行归档。离任时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未审计的时段集中审计,形成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与集中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这种审计方式不仅能达到审计目的,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率,而且可以扬长避短,防患于未然。
(5)、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首先,要与日常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各专项审计相结合。实施审计时,将审计结果存入数据库,为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准备,做到一次进点,满足多项要求。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安排的审计项目相结合,有些可同时结合对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
二、以规范成果转化机制为关键,确保审计成果利用
(1)、建立经济责任动态档案,对领导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审计部门要建立经济任审计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档制度,将审计结果报告放入领导干部实际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的终身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廉政档案,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另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五部门要共同开发数据库,分级分层次建档,统一规范,信息沟通,共同作好审计成果转化工作。
(2)、通过制定法规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凡正职调动其审计要同其它材料一起上报,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数据,要特别强调没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研究干部任免,防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管理监察相脱节的现象。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制度。从利用原则、程序及内容上明确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权限与职责,并对审计成果利用的方式、要求、考核、反馈方面作明确统一的规定。在利用原则上,按照党管干部和分级、分职能管理的原则,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协调;在利用程序上,强调各相关部门在接到审计结论后三个月内负责落实、利用、并将利用情况报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办公室;在利用内容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利用情况分别归入审计档案、干部实绩档案、廉政档案。
三、以加强部门协调为保障,促进审计成果利用
(1)、建立领导保障机制。要形成以地方党委、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层,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组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为协调层,审计机关业务科为操作层的工作体系。各层的职责是:决策层负责决策和提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重大事项安排;协调层负责召集部门联席会议,研究
落实年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事项;指导层负责分配工作计划,指导业务开展;操作层负责实施审计任务,并保证审计质量。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调,形成整体联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2)、建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机关承办、纪检监察机关督办、部门负责其责的协调机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结束后,分别向党委、人大、政府及联席会议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对经济负责人提出管理使用建议;组织人事部门重点抓好审计计划的安排和成果运用,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使用、监督的全过程,把审计成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廉正建设情况的重要内容。同时,针对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司法部门对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做出刑事处理,相关部门要利用审计成果把评先树优、奖惩兑现以及人民来信来访反映部门经济问题的案件相结合。
(3)、强化审计成果利用力度。要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并且在一定时期内,对重新发现问题的,要继续追究责任。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所在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或资产负债损益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重用。
四、以完善法规制度为重点,强化审计成果利用
(1)、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九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以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公告或进行通报”。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是一把双刃剑,即是对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考验,也是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者存在问题的曝光。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公告,或者对社会公众公告,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产生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会对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达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及时迅速进行整改。将审计结果、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处理意见,在被审计单位一定范围进行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另外,应将审计责任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前公告的内容之一,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2)、建立对审计决定的跟踪检查和落实机制。审计机关应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对审计报告的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将审计决定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实行科室负责人和审计组长责任制,把落实审计决定作为评价审计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请记住我站域名/]计决定,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执行完毕,对不能及时执行的要视情况分别采取谈话督促、报告政府、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理,或利用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保证审计决定落到实处。
(3)、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移交、查处跟踪机制。加大对案件移交、查处跟踪的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问题要敢于碰硬,该移交的坚决移交。同时,对移交案件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一定要跟踪到底,不能不了了之。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部门同组织、人事、纪检、监督、司法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措施和规范、防止出现审计结果与组织人事部门的任用结果出现偏差等方面的问题,达到查漏补缺、防微杜渐的目的。
(5)、建立审计结果利用情况监督机制。成立由人大、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机构,及时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确保审计成果按规范程序利用到位。
五、以严格成果管理为基础,规范审计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管理,是指审计成果报告形成后的报送、存档、宣传及保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的总称。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不同于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成果,它不仅与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紧密相关,而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相关,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影响多方面的关系,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应当高度重视。
(1)、要严控审计成果的抄送。审计机关应分别经济责任项目的不同情况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抄送、防止造成审计成果的漫散、泄密。
(2)、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都必须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档案保管利用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要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达到成果共享的目的。
(3)、对审计结果的利用要区别对待,注重谨慎性原则。慎重确定使用方式,注意不用情况的区别和联系。
工会离任审计报告篇5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效性强、涉及内容广、时间跨度大,质量要求高的经济监督和经济责任评价工作,对此,我县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一是2001年首次成立了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审计组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3人任副组长,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五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每年都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县委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逢离必审”,原则上坚持“先审后离”;同时还制定了审计结果利用暂行办法。二是针对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薄弱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我局增加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选调了年轻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审计队伍。2007年、2010年又相继两次招考、选调了多名年轻审计人员。三是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由于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信心。
二、规范制度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手段
自两个《暂行规定》及赣审经发[2003]01号文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凡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及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办理调离、轮岗、免职等企业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时,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均依法对其实施审计,做到了“逢离必审”,审计覆盖面达到100%。前几年我局制定了《峡江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并首次将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基层公安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纳入审计范围。为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时为当地党委及组织部门把好任中“警示关”,制定了滚动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即:以三年为一滚动期,将全县所有纳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每三年轮审一遍,使之形成一项经常性的制度监督。对重点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尽量做到“先审后离”。对任职时间长、资金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做到每年或两年审计一次。由于工作有计划,管理有规范,我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由以“离任审计”为主向以“任中审计”为主的转变。
三、勇于开拓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动力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逐步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代替离任审计。我们了解到有的领导对审计报告过长,数字太多,不便比较的信息后,我局及时进行研究,采用六张表格反应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的方法,即收入明细、支出明细、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兴办实事和违纪违规六张表。通过量化的经济指标,使审计结果报告变得简洁、精练,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让人一目了然。2007年我局针对离任审计中遇到的离任与接任领导相互推卸责任等问题,我局首次实行财务交接制度,主要内容有两张表,一是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表,二是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情况、使用的物品移交情况、未归档的财务资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通过实行财务交接手续,使离任领导离得明白,接任领导接得清楚;同时,注重对离任时与接任时考核指标对比,细化经济指标,考核其在任期内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都附一张违纪违规问题表,使问题条理化表现出来,让离任领导能更清楚地了解自己任期内的违纪违规数。由于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变成了“内行看得懂,外行看得清”的报告,得到了领导的好评,也为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干部提供更好的参考依据。
同时,在审计中我们还做到审计项目巧安排。一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根据制定的三年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即三年内对县副科级以上独立核算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再结合自选常规审计项目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报组织部门批准;二是实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将监督关口前移,任中审计每年安排十个以上。这样既扫除了经济责任审计盲区,化解了人事大变动时经济责任审计过于集中的矛盾,又避免了重复审计,减少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四、成果运用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三年来,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46.97万元,与以前年度相比发现,通过审计监督,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的整改和控制,如乡镇垫税、引税现象正逐渐淡出乡镇财政;个人费用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得到改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漏交税、费、政府基金等现象也同样明显好转,财务核算逐步规范。我局在认真审计项目的同时,十分注重审计成果的宣传利用,发挥审计为宏观决策服务的作用。几年来,我局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审计结果报告或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披露反映,引起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被领导批示批转的《审计要情》有6篇,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针对问题自查自纠,并切实整改。在2008年的县教体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首次向县委政府披露了教育系统教师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的问题,引起县领导高度重视纷纷批示对全县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清理,当年就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三类人员共46人,多年的弊端得到根除,整治了行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0年我局将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做了专题汇报。报告中一是反映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二是反映了一些屡查屡犯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审计部门多年的“一审、二帮、三促进”,现已得到有效控制和改进。汇报材料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感谢审计部门全体同志的辛勤劳动!①建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告知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并请跟踪落实。②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可以避免干部少犯错误或已犯错误,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有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领导提供了较好的决策依据,根据审计反映的情况,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峡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财务开支管理的意见》、《关于项目前期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五、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考
1.逐步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代替离任审计。近几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表明,任中审计在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重视程度、审计查错纠弊的时效性和“审、帮、促”作用的发挥以及审计成果转化等方面均体现出不同于离任审计的特点和力度,因此每年任中审计项目在不断增加,我们今后要多与组织部门协调好,争取以任中审计代替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