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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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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篇1

当今时代,科学发展已成为具有历史高度、全球角度的战略思想。在环境与资源的压力同步增长的环境中,科学发展必然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而科学发展的理念也会进一步加快科学技术的创新步伐,进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开启了一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历史进程。

我国是以投资建设为主要推动力的发展中国家,投资的规模巨大,投资的结构和效益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指导投资建设的工程管理体系因此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所以,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创新工程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是在经济建设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途径和重要的组成部分。

以科学方法论为基础,争取工程管理的创新

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经济建设领域实现科学发展应该从实践出发,在实践中得到体现和验证。所以,以科学发展的方法论为依据和出发点,实现理论的创新与应用是工程管理创新的主要方向、内容和目标。但方法论决不是具体方法的集合和简单叠加,而是依托长期实践、经过高度的理论升华形成的基本理论。随着科学方法论的不断完善,现代的科学技术、特别是工程科学正在快速发展,工程科学在大规模应用的过程中,逐渐超越自然科学的范畴,融合社会、人文、管理、政治等学科因素,逐步成为一个完整的科学学科,并通过投资建设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影响和决定着人类、社会、环境、经济、文化的快速、持续发展。

在工程科学的体系构成中,相对于工程技术的成熟与稳定,工程管理的理论、方法仍处于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中,工程管理的创新将带动工程科学的跨越式发展。科学发展观从发展理念的高度指出了工程管理的创新方向;从社会、环境和经济结构的系统角度提出了协调、持续发展的要求。

工程科学与工程管理的发展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历程,人类改造自然、创造财富的能力也在快速提高。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体现了这种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也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志。同时,工程实践的积累也进一步促进了科学理论与方法的发展,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项目专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应用内涵也不断丰富,逐渐演变为以工程技术为最新阶段的自然科学体系。科学技术的理论、方法不断完善,经历了从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到工程科学的层次性发展,逐步形成了目前的自然科学体系。

工程科学是现代科学技术在经济建设中的全面、综合应用,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标志性阶段,也是自然科学与管理

科学、社会科学交叉、融合的重要领域。

工程科学大致由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技术两个部分构成。工程技术带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但是也可能附带产生出资源、环境问题,需要通过工程管理技术进行有效、合理的控制,指导和控制工程技术的使用方向、决定工程建设整体效果。相对于工程技术的高度发展水平,目前工程管理理论和应用均处于相对滞后的阶段,这体现了工程管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工程管理涉及管理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同时必须形成与工程技术的有效结合,并可能在不同的经济体制和历史时期中,呈现不同的实际效果。所以,工程管理的技术理论目前仍处于一个不断发展、期待创新的阶段。以理论的创新、发展带动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投资建设领域全面、均衡、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

工程管理技术可以大致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两个层面;宏观管理主要针对工程建设和自然、社会、宏观经济的关系,寻求、揭示工程建设的外在规律,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方法和政策措施,宏观管理还要关注工程项目之间的协调、结构关系,关注重大项目的决策和过程的监管。宏观管理技术的主要形式有法律、政策、区域和行业的监管等。微观管理主要包括具体项目的项目管理和项目过程的咨询,主要从方法理论的研究和应用角度,从提高执行力的角度,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控制、评价和组织监督。微观管理的主要形式为市场化的专业服务形式,在国内外以往的实践中,微观管理主要关注于提高具体项目的投资收益、减少建设风险。

工程管理创新的方向与途径

根据科学发展的思想和工程管理技术的发展趋势,未来的工程管理理念可以概括为三点:

1.将不仅仅局限于项目的效益与风险,还应兼顾项目与社会、环境的辨证关系;

2.微观管理不仅仅局限于项目的的实施过程,还要扩展到项目的外部和相关的环境中,从传统的刚性管理发展为辩证的柔性治理;

3.形成完整、量化的方法理论体系,从难以重现的“精英管理”模式转变为结构化的“制度管理”模式。

在工程科学的范畴中,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技术的构成与关系可以由上述的示意图描述(参见上图)。

科学方法论在工程管理创新中的应用

科学方法论是关于科学的一般研究方法的理论,探索方法的一般结构,阐述它们的发展趋势和方向,以及科学实践中各种方法的相互关系问题。20世纪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方法理论,如控制论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等,促进了方法论研究的高度发展。科学方法论进一步显示出它在科学认识中确立新的研究方向、发展规律、提示科学思维的基本原理和形式的作用,并以方法论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形成了现代工程科学的体系结构。

在工程科学的形成过程中,实践的需求和方法论的研究、应用支持了这一学科的不断发展,并在微观管理领域中,通过对产生技术方法的规律、标准和工具等的理论提升,逐渐形成了“方法体系”的研究与应用。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篇2

关键词:古代文论;学科;规驯;科学

作者简介:周仁成,男,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长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师,从事比较文学与比较诗学研究;曹顺庆,男,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从事比较文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504(2013)01-0119-08

目前中国古代文论研究最大的热点便是它的现代转换问题。一谈到转换必然涉及这样一个命题:中国古代文论的“失语”[1]。中国古代文论自从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之日起就已经丧失了言说的对象,成为学者研究的“秦砖汉瓦”,成为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故纸堆”。当然也有人表示强烈反对,认为中国古代文论没有失语,“失语症”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伪命题”[2]。中国古代文论到底有没有失语?中国古代文论有没有进行现代转换的必要?以及中国古代文论到底何去何从?要回答这些问题,非常有必要对中国古代文论作为一门学科进行一番知识学的考古。

首先,“学科”(discipline)在中国纯属舶来品,它首先是各种权力规驯的结果。据霍斯金(KeithW.Hoskin)与麦克夫(RichardH.Macve)《清算与审查:学科权力的一个谱系》一文考证:“(学科)源自一印欧字根……希腊文的教学辞didasko(教)和拉丁文(di)disco(学)均同。古拉丁文disciplina本身已兼有知识(知识体系)及权力(孩童纪律、军纪)之义。”[3]可见西方现代学科的兴起完全得益于当时新的科学制度和教育制度的兴起。后来霍斯金在《教育与学科规训制度的缘起》一文中进一步谈道:“学科规训制度的缘起和它持续膨胀的权力,其实是教育――准确地说是在教育实践方式的层次上――一些简单微小变化所带来的结果。”[4](P45-46)“因此,学科规训制度的缘起,标志着历史延续性中断的时刻,人们传统以来学习与求知的方法都割断了。”[4](P51-52)

这一理论似乎是为中国古代文论这一学科而量身打造的。中国古代文论作为传统知识体系分经设科中的“诗文评”,面对西方体系化的种种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时,必然还要经过它的“规驯”。而中国古代文论作为一门学科首先是西学学科教育权力“规驯”的结果。

一、从同文馆“西学”、“经学”、“文学”到《文心雕龙》

清政府经过两次鸦片战争的惨痛教训之后,从当时的政府到民间,科学的介绍与引进成了最为迫切的要求。然而西学(即西方各种自然科学)的引进首先通过政府教育的权力得到实现,于是现代学科、现代教育与现代大学在中国几乎同时兴起。陈平原认为,“对于现代中国学术而言,大学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5]。之所以重要就在于通过大学的教育体制与“权力”实现了对于中国传统知识体系的“规驯”,从而走向成熟的现代学科体系。中国古代文论从传统知识谱系的“诗文评”走向一门正式系统的学科首先也是伴随着这种教育体制的权力得以实现的。

在洋务运动时期,为了达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目的,急功近利的清政府大力兴办各种军工厂,照抄西方先进技术。有鉴于此,洋务派设立译书局,着手系统地翻译西方技术,培养翻译人才,其中最早最著名的当数1862年设立的“京师同文馆”。其后全国范围内设立了诸多类似于同文馆的机构(比如广州同文馆、上海同文馆),为当时的各种制造局翻译西方技术,培养外语人才。然而技术复制“能知其所当然,不能明其所以然也”[6](P526)。因为“洋人制造机器火器等件,以及行船行军,无一不自天文算学中来”[7](P4416),于是在1867年京师同文馆正式设立“算学馆”与“天文馆”,至此,中国官方对于西方学科的引入完全开始,而中国现代学科体系也开始了其历程。1

为了让那些西学者不致丧失民族文化,也为了适应现代学科的教育,中国传统的经史之学最先开始了学科化“规驯”的历程。比如冯桂芬在《采西学议》中就言:“聘西人课以诸国语言文字,又聘内地名师课以经史等学,兼习算学。”[6](P4)根据当时其他地方学校的课程设置来看,中国传统的经史之学虽然还没有真正的学科化,但在西学的影响之下也慢慢走向瓦解。至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与文学批评学科的设立则要等待所开创的中国高等教育时代的到来。

尽管新政失败了,但对于科学的倡议与教育体制的改革却得到了空前的成功。从1895年清政府下诏废除科举制到全国改书院为学校,中国其时的教育体制中,西方自然科学的学科设置更为合理,中国传统知识体系也开始分解成各个学科在大学堂得到设置。其中最重要的是出现了“文学科”这一概念。尽管最初的“文学”还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但相对于传统的“经史之学”而言已是很大的进步。

1884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考试》中谈道:“凡文学分其目为六科:一为文学科,凡诗文、词赋、章奏、笺启之类皆属焉。”[6](P610)郑所提出的“文学”实际上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古代文学学科,它与同文馆教育中引进的各国语言文学相对。后孙家鼐于1896年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中明确说道:“三曰学问宜分科也。京外同文方言各馆,西学所教亦有算学格致诸端,徒以志趣太卑,浅尝辄止,历年既久,成就甚稀,不立专门,终无心得也。今拟分十科……五曰文学科,各国语言文字附焉。”[8](P123)孙家鼐的看法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同文馆虽然已经引进了西方学科,但设置还不科学,因此京师大学堂要设置更为科学的学科体系,不仅包含西方的自然科学,也包括人文社会学科;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他将中国的传统经学与文学区别开来,并且各自独立,这对于文学的学科化与现代化意义甚大。然而也有非常模糊甚至混乱的“文学”分科法。如1897年的《通艺学堂章程》中的课程设置对于文学科是这样规定的:“舆地志泰西近史名学(即辨学)计学(即理财学)公法学理学(即哲学)政学(西名波立特)教化学(西名伊特斯)人种论。”[8](P152)尽管如此,官方教育的学科规定似乎更为合理。1902年颁布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对于文学科的规定如下:“文学科之目七:一曰经学,二曰史学,三曰理学,四曰诸子学,五曰掌故学,六曰词章学,七曰外国语言文字学。”[9](P237)

从以上诸例可以看出,虽然对于“文学”还有些模糊,但现代意义上的大学――京师大学堂所设置的文学学科已经基本上包括了现代大学中文系所含的“中国语言文学”与“外国文学”。只是中国古代文论真正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则要等到民国时期北京大学的建立。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文论学科的设置首先是在西方学科体系下“文学概论”的规驯中诞生的。1913年颁布的《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将“文学门”分为八类:国文学类、梵文学类、英文学类、法文学类、德文学类、俄文学类、意大利文学类、言语学类。其中“国文学类”包括:“(1)文学研究法,(2)说文解字及音韵学,(3)尔雅学,(4)词章学,(5)中国文学史,(6)中国史,(7)希腊罗马文学史,(8)近世欧洲文学史,(9)言语学概论,(10)哲学概论,(11)美学概论,(12)论理学概论,(13)世界史。”[9](P698-699)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批评学科,但在西方各国文学中所包含的“文学概论”已经为中国古代文论的诞生做好了准备。

1917年,“北京大学文、理、法科本、预科改定课程一览”中将大学文科本科课程“分为哲学、文学、史学三门”。其中“文学门”“通科”中有:“文学概论(略如《文心雕龙》、《文史通义》之类)、中国文学史、西洋文学史、言语学、心理学概论、美学、教育学、外国语(欧洲古代语及近代语)。”[10](P382-383)至此,中国古代文论尽管包含在“文学概论”之名下还没有名之称,却有了名之实。

至此,“中国古代文论”作为一门学科基本上得到了奠定,即当时黄侃在北京大学所讲的《文心雕龙》。纵观整个历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古代文论作为学科本身是被西方科学各个学科“规驯”的结果,而且这一过程是完全通过各个教育机构与体制的不断演化和转变而形成的。然而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古代文论”还得经过二次“规驯”,即经过科学化的“规驯”。

二、科学的观念与方法对中国古代文论的二次“规驯”

中国古代文论通过高等教育的不断完善,最终在西方各种自然学科的规训下完成了学科建制,但它还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因为“就中国文学的学科建设而言,接受科学知识和崇尚科学精神至关重要,关系到这门学科研究范围的明确和知识体系的建构,并涉及新的文学观念与思想方法”[11]。从这个层面而言,科学的观念与方法是中国古代文论成为学科的“立法”依据。

尽管中国古代文学、文学概论、西方文学等一道成为北京大学的学科,但是彼此之间却在不断地抗衡斗争。起初在京师大学堂内就有“桐城古文派”与留学派之间的不断论争。待到民国时期,蔡元培在北京大学本着“兼容并包”的原则,“任陈独秀氏为文科学长,一时新文学之思潮,又复澎湃于大学之内,因与浙江派不相容,而冲突以起”[10](398)。至此,通过陈独秀等人所倡导的新文学运动,继承了黄遵宪与梁启超所提倡的三界革命精神,高扬“科学”与“民主”精神,通过“整理国故”运动与“科玄之争”,最终为中国古代文论的学科独立提供了一个科学的观念与方法。

在新文化运动中,由陈独秀与胡适等人所倡导的“文学革命”为了新文学的发展,非常激烈地要求排除传统文学这一障碍,对之进行猛烈的攻击,称之为“死文学”,甚至将其“妖魔化”。表面上看,“新文学”即白话文学的发展需要更广阔的空间,其实就根本而言,在于为科学的进一步推广扫清障碍。正如陈独秀在《新青年》中所言:“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那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那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那德先生又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那国粹和旧文学。”[12](P317)

因此,就“文学革命”的本质而言,在于清除传统文言文不符合科学思维的不利因素,进而提供一种可供科学言说与表达的全新语言工具即白话文。在前面提到的各个译书局翻译的过程中,新学科的翻译就已经出现了许多新名词;进而在近代不断译介国外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的过程中,文言文对小说等叙事文体的言说已经显得入不敷出。到了胡适等人那里,西方科学思维背景更使得他们看到文言文与科学之间、传统直观的诗词曲与逻辑线性的叙事文学之间存在着莫大的鸿沟,于是他们提倡新文学必须打倒旧文学。由此便首先对语言下手,企图连根拔起,放逐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关于这一点,“文学革命”之前的梁启超早就说道:“言文不一致,足以阻科学之进步也。以中国现在之文字,学现在世界之科学,欲其进步,殆绝不可能之事。非以其烦难也,以中国之字,常用者不过数千,原不为难,难者其文法之组织耳。语言与文字,分而为二,其结果自不得不为纸的学问。盖吾国之文字,乃古时之文字,惟宜对古人用之,不宜用以求今之科学也。欧美各国,亦有古文今文两种。古文惟用于经典,研究科学,绝不用之。”[13](P63)后来何天爵总结说:“近世科学昌明,文字日趋于平易,即如现时,所译各种科学书,其文法之构造,多有仿效外国者。其名词之引用,固无论矣,盖循进化公例,不得不尔。”[14](P400)深受西方科学思想影响的胡适,之所以说文言文学是一种“死文学”,主要在于它是不规则的,不符合科学逻辑,而“白话文是有文法的,但是这文法却简单、有理智而合乎逻辑”[15](P335)。这种观点与梁启超的如出一辙。于是乎更有甚者,钱玄同主张:“欲废孔学,不可不先废汉文;欲驱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蛮的、顽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废汉文。”[16]后来高玉在总结胡适的文言观念时也充分注意到科学等观念对于胡适白话文运动的影响:“‘科学’、‘民主’这些新名词既是新词汇,又是新思想,接受了这些新名词,实际上也就是接受了这些新思想。”[17]

因此,“新文学革命”时期对于白话文的提倡并不单单是一种阶级的平等或一种现代文化诉诸语言的启蒙,而是自近代以来科学思维对于传统文言的一种总清算。对于提倡白话反对文言的科学主义背景,倒是那些所谓的“守旧派”看得更为透彻。如著名翻译家林纾在给蔡元培的信中说道:“若云死文字有碍生学术,则科学不用古文,古文亦无碍科学。”[18](P108)其实林纾所言正与胡适所认为的文言不规则、没有科学性与逻辑性相符。而中国传统文人由于缺少科学知识,所以“止能作几篇空架子的文”[19](P459)。因此,五四学者认为科学不但能改进文法,还可以丰富文学的内容。总之,“科学的作用,不但可以扩充国文的内容,并且可以锻炼国文家的头脑”[19](P459)。

白话文的确立在某种程度上确立了一种白话文的科学性,即清晰确定与逻辑规则的观念。白话现代语言体系的确立、传统文言体系的放逐,不仅直接促进了文化的现代转型,同时也导致了传统文艺观念与话语规则的缺席。而作为中国古代文论则更因其印象式的批评、无逻辑规则的审美性1而脱离活生生的语言现实,退化成一种于现实无任何意义的旧知识,剩下的工作便是如何对之进行一种“国故的整理”了。

至于说“整理国故”运动,实质上是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的承续,因此,从观念与方法上而言,科学范式开始直接作用于中国传统知识体系,为整理传统文化提供了某种切实可行的科学方法。科学方法的运用是在旧文学被“革命”而颠覆成为“死知识”之后的二次“规驯”。在中体西用思想体系之下,西方自然科学对中国传统知识的规训是第一次,它还属于集体无意识的行为,缺少科学的观念与方法,因而很多学科是有名无实。而通过“整理国故”,中国古代文论在二次“规驯”下即将继承一种有效的科学观念与方法。

“自近世科学兴,求学者无论若何知识,均必纳诸科学规范。于是科学疆域不仅限于天然事物,举凡人类思想行为,悉囊括于其中。夫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材料虽殊,精神固自一贯。今日研究中国古籍者,欲持此科学精神整理国故,俾成科学。”[20]实际上,从1921年暑期胡适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所做的《研究国故的方法》的演讲,到1923年代表北大国学门同人为《国学季刊》杂志所撰写的《发刊词》提出整理国故的三条途径,以及1924年1月在东南大学国学研究班所做的《再谈谈整理国故》的演讲中,都从不同角度强调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并且提出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他看来,“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在应用上,科学的方法不过‘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21](P93)。

于是,当时在胡适等人的带领下,中国传统的一系列知识体系都在科学的怀疑中“重估一切价值”,实证主义的方法也在那时传统知识领域得到广泛的推行。比如在他的考证当中形成了《中国哲学史大纲》以及“新红学”等。当然对于国故的科学方法也曾遭到“国衡派”等人的反对,但其最后都被打入“保守主义”之流,很难抵挡科学主义思潮在中国知识领域的进攻。取而代之的是中国传统知识体系包括中国古代文论开始重新构建学科体系。

然而胡适所提倡的“运用科学的方法”整理国故,还仅仅是现代科学体系的一个方面。其实“科学”的观念及方法早在1915年的《科学》杂志与1923年爆发的“科玄之争”中得到了最彻底最清晰的呈现。

在1915年的《科学》创刊号中,任鸿隽就指出:“科学者,智识而有统系者之大名。就广义言之,凡智识之分别部居,以类相从,井然独绎一事物者,皆得谓之科学。自狭义言之,则智识之关于某一现象,其推理重实验,其察物有条贯,而又能分别关联抽举其大例者谓之科学。”[22]据此任鸿隽认为,凡通过演绎而有体系的“智识”都可称为科学,这是广义的科学;就狭义的科学而言,则专指通过实证与实验而建立起来的自然科学。后来在1920年的《新青年》中,陈独秀说得更清楚:“科学有广狭二义:狭义的是指自然科学而言,广义是指社会科学而言。社会科学是拿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用在一切社会人事的学问上,像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法律学、经济学等,凡用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说明的都算是科学;这乃是科学最大的效用。”[23]与其说叫作“科学的最大效用”,还不如叫科学对人文学科最有成效的“规驯”。这样看来,文学,包括中国文学批评,必然要求科学化的处理,否则它不能作为一门科学的学科。

至于科学的方法,无外乎包括两种,即胡明复所说:“兼合归纳与演绎二者,先作观测,微有所得,乃设想一理以推演之,然后复作实验,以视其合否。不合则重创一新理,合而不尽精切则修补之,然后更试以实验,再演绎之。如是往返于归纳演绎之间,归纳与演绎既相间而进,故归纳之性不失,而演绎之功可收。”[24]

由此看来,胡适所宣扬的“科学方法”实乃是归纳之一种,实际上是科学兴起之后在社会科学中所形成的“实证主义”科学方法。而科学方法还有另一种更为高级的方法即演绎法,却是在“整理国故”中所未能广泛运用的。而对于它的强调主要在于它对后来的所谓的“纯文学”、“文学”、“文学批评”等观念的极大影响。也正是从演绎的高度,中国古代文论最终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因为它首先依据某种观念而演绎出一个精密而富于逻辑的体系,然后才根据实证主义的方法形成具体的材料。对于科学的归纳与演绎的借鉴为中国古代文论构成独立而科学的体系提供了直接而有效的方法论保障。

三、中国文学批评的学科独立

有了现代科学的白话语言,中国古代文论进入了学者的象牙塔,成为研究的对象,而不再与鲜活的现实、语言、创作有任何关联。随后通过整理国故运动与“科玄之争”所确立起来的科学观念与方法开始直接作用于中国传统知识体系。中国古代文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经呼之欲出。

然而按照西方“文学”学科的体系而言,“中国文学批评史”首先就面临着概念与知识体系上的尴尬。正如王国维早先所说:“西洋人之特质,思辨的也,科学的也,长于抽象而精于分类,对世界一切有形无形之事物,无往不用综括(Generalization)及分析(Specification)之二法……吾国人之所长,宁在于实践之方面,而于理论之方面,则以具体的知识为满足。”[25](P116)而中国古代文论相对于科学而言表现更为糟糕。正如后来朱光潜说到的那样:“诗话大半是偶感随笔,信手拈来,片言中肯,简炼亲切,是其所长,但是它的短处在零乱琐碎,不成系统,有时偏重主观,有时过信传统,缺乏科学的精神和方法。”[26](序,P1)因此,如朱自清所言:“现在写中国文学批评史,有两大困难。第一,这完全是件新工作,差不多要白手成家,得自己向那浩如烟海的书籍里披沙拣金去。第二,得让大家相信文学批评是一门独立的学问,并非不根的游谈。换句话说,得建立起一个新系统来。这比第一件实在还困难。”[27]

然而有了前面学科的示范性效应,不管传统的“诗文评”如何凌乱不堪,科学的观念与方法总能解决问题。这就是当时的知识分子所相信的科学的力量。再者,中国当时进行文学批评的学者们几乎都接受过西学的影响。比如郭绍虞在《我怎样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一文中提到时人“大都受西学影响,懂得一些科学方法,能把旧学讲得系统化,这对我治学就很有帮助”[28]。正是在科学的影响下,郭绍虞先是接受了当时盛行的“进化论”理论,对中国文学批评的历史进行了初步的总结,并发表《中国文学演进之趋势》(1927)与《赋在中国文学史上的位置》(1927)。虽然这还不属于一个学科所要求的文学批评,但科学观念所起到的作用使之获得了某种启示与力量,为其后来写作《中国文学批评史》提供了某种信念。更为重要的是从郭绍虞开始,中国古代文论对于科学观念与方法的运用越来越成熟,也使得中国古代文论这一学科走向独立,最终完成了科学对之进行的改造而获得一种体系性、学科性。关于这一点,接下来通过对当时非常有代表性的两部《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分析,便可以非常明显地发现科学在其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这便是郭绍虞与罗根泽所撰的著作。

首先郭绍虞在第一章开门见山地提到中国文学批评的历史状态:“有人说,中国的文学批评并无特殊可以论述之处,一些文论诗话以及词话、曲话之著,大都是些零星不成系统的材料,不是记述闻见近于史料,便是讲论作法偏于修辞;否则讲得虚无缥缈,玄之又玄,令人不可捉摸。不错!中国的文学批评确有这些现象。”[29](P3)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印证了学界一直在科学视域下对中国古代文论缺乏科学性与逻辑性的评价,另一方面也印证了朱自清所言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艰难。然而深受西学影响的郭绍虞前所未有地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郭绍虞先是运用他先前接受的进化论观念将中国文学批评整个历史分为“演进期”、“复古期”与“完成期”,接着在每一章里按照“文学”批评的范围与体系进行描述。对于中国古代文论而言,最难的莫过于寻找“文学”的定义。而郭绍虞所接受的文学观念则是当时非常时髦的“纯文学”观念,因此不难发现,在后边的每一章分析中都明显地贯穿着这一线索。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按照现代学科体系而言,科学首先要做的是设定一研究范围,否则不可能成为一独立学科。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学界将郭绍虞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定性为中国古代文论取得学科独立性的标志性事件。究其原因大概就在于郭绍虞这本书为中国古代文论这一学科奠定了相应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与体系。而先前陈中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虽有其名,但因缺乏现代科学体系,所以就不能看作一门独立的学科。尽管“他们对古代文献极为熟悉,而在撰述中国文学批评史时使用的材料,以及编写时所使用的笔法,仍深受传统的影响:除了诗文评部分外,不出历代文苑传、诗文集和若干著作中的有关论述;他们介绍这些材料时,大都随文敷演,略作阐释,这对后人来说,自然觉得新意不多和分析不够细致了”[30](序,P2)。其实周勋初所说的“新意”实质上就是缺乏一种科学性与系统性。

后来郭绍虞的学生罗根泽出版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将科学的观念与方法贯穿得更为透彻。在他第一章“绪言”中就着手进行概念的区分,以求获得科学的“文学”观念,找到“文学”本质。然后在森次巴力的影响下将文学批评体系化为“狭义的文学批评”与“广义的文学批评”,即“狭义的文学批评只包括文学裁判,也就是只包括(一)批评的前提和(二)批评的进行两段过程。广义的文学批评,不只包括文学裁判,而且包括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也就是包括(一)批评的前提,(二)批评的进行,(三)批判的立场,(四)批评的方法,(五)批评的错误,(六)批评的批评,(七)批评的建设七段过程。我对文学界说,采取折中义,但对文学批评界说,则采取广义”[30](P7)。其中对于批评方法的运用最为明显地表现出科学的因素,即根据森次巴力所总结的方法体系,如主观的方法、客观的方法、演绎的方法、归纳的方法、印象的方法、鉴赏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象征的方法、心理的方法以及其他。[30](P6)而且最为重要的是,罗根泽认为,“我们研究文学批评的目的,就批评而言,固在了解批评者的批评,而尤在获得批评的原理;就文学而言,固在藉[借]批评者的批评,以透视过去文学,而尤在获得批评原理与文学原理,以指导未来文学”[30](P7)。罗根泽所说的批评原理与文学原理正是文学批评与文学原理的本质性所在。而对于本质的追求实质上是科学理性意义上的规律,也是科学归纳的目的所在。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罗根泽时刻不忘在其中贯穿他的批评观念与文学观念,并且适当地穿当时流行的文学思潮(自然主义等)对之进行现代化阐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罗氏的文学批评史相比郭氏而言,不仅范围更为清晰明确,而且方法更为精细,具有一种严密的逻辑体系,完全符合现代意义上的学科概念。通过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尽管是借鉴森次巴力的体系,但还是非常明显地体现出科学化的观念与方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学界关于科学化观念的影响往往置之不谈,而是多半说到当时通过翻译而来的“纯文学”观念对之所产生的影响。然而即便是当时从国外理论所翻译过来的“纯文学”的观念实质上也是早已被科学的观念与方法所“规驯”了的。关于这一点,精熟于西方文化的林语堂早就看到了:“我们可以有趣地研究科学的物质主义如何侵入人文科学,及大学教授如何由观感的错误,想抄袭摹仿自然科学的方技法宝,出卖人文科学。矿石或动物的研究自然无所用其良知。因为,自然科学只需要客观及外乎伦理的态度。在偷袭科学方法而应用于人文科学之时,他们天真自信,此去可使人文研究成为真科学了,就把那外乎伦理的客观方法整个搬过来。但是不加藏否的态度在自然科学是一种美德,在人文研究却是而必是一种罪恶。”[31](P105)因此,所谓的“纯文学”实质上通过“科学的方法告诉我们:我们要研究一种对象总要先把那夹杂不纯的附加物除掉,然后才能得到它的真确的,或者近于真确的,本来的性质”[32](P342)。而通过科学的观念与方法而来的“真”的文学观念注定了中国现代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必然选择“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与文学理论。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文论在西方自然科学各个学科的引入中渐渐地被“规驯”为一门学科,成为中国现代大学教育与研究体系中的一门知识体系。然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中国古代文论首先在科学的“白话文运动”中将中国传统批评的土壤彻底斩断,使之成为一门“死文学”而归入历史档案。随后通过“整理国故”与“科玄论战”,已经死去的中国文学批评再一次接受科学观念与方法的系统改造,基本上成为一门科学性的体系性的独立学科。

然而很遗憾的是,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建构却忽略了这一点,致使出现很多问题,直到现在也无法解决。当然在当时科学主义的大潮中他们也不可能看到这一点。由此,关于“失语症”的论争似乎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历史建构与独立成科的过程中早已注定,而“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只不过被科学的权力话语与“规驯”长期遮蔽延宕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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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

[30]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篇3

关键词:社会科学方法论;康德;新康德主义;韦伯

自从苏格拉底提出探求真理的“辩证法”方法以来,方法论就一直是哲学认识论的重大问题,不过,近代以前的哲学家大都是方法论上的统一论者,他们认为人类无论研究自然、研究人、还是研究社会,其研究方法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都是方法论上的一元论者,他们无法想象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会有在原则上根本不同的研究方法。近代以后,一元论受到挑战,这种挑战源自两个背景,一个是科学方面的,另一个则源自哲学。从科学方面说,近代自然科学的崛起和胜利,使得科学方法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同时也出现了对这种科学方法的反弹,特有的社会科学方法论问题也日益凸现;从哲学方面看,近代认识论的特有论说,特别是其有关事实与价值的观点从哲学层面催生了社会科学方法论学说的产生。当然,这两个方面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本文撇开了科学方面,仅从哲学方面作一些粗略的探讨。从哲学方面说,始于莱布尼茨、休谟等人的知识分类说以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区别的观点是为社会科学方法论之源起。

一、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源起

哲学家们很早就对各门科学知识进行过分类,比如,亚里士多德就把各门科学分为理论的、实践的和制造的三大类,但它并未促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诞生,这主要是因为,(1)亚里士多德以来的知识分类说大都是基于研究对象的;(2)这种分类并未触及价值判断的特殊性问题;(3)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哲学家都是方法论上的一元论者,即都认为各门科学的研究方法在宏观上和根本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自莱布尼茨以来,近代哲学家提出了一种不同于古代的独特的知识分类说,正是这种知识分类说以及相关的价值判断问题成为了社会科学方法论得以成立的前提。

与古代的知识分类说不同,近代的知识分类说不是基于研究对象的不同,而是基于一种判断、一种知识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不同,莱布尼茨率先提出了这种知识论,他说:“有两种真理: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它们的反面是不可能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它们的反面是可能的。”①莱布尼茨的“两种真理论”意味着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和真理,一种是推理的、必然的知识,这种知识只需要依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即可证明为真,而且必然为真,另一种是事实的、偶然的知识,这种知识则需要借助外在的经验观察才能确定真假,而且这种真只具有或然性。

休谟则提出了与莱布尼茨几乎完全一致的知识分类理论,休谟说,科学知识或者是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如数学和逻辑等形式科学。但与莱布尼茨不同的是,休谟知识分类说的本义是要明确科学知识的定义和范围,以表明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从而把一切非科学的东西从科学领域中清除出去。为此,他更进一步提出了将“是”与“应当”、“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作出严格区分的观点,即人们不可能从“是”推出“应当”来,“是”的判断(事实判断)与“应当”的判断(价值判断)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判断,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作为科学研究的事实领域与作为道德研究的价值领域(相当于现在的社会科学)。这样,休谟不仅进一步确定了基于判断之真理性的知识分类说,而且凸现了现代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一个核心问题——价值问题。

莱布尼茨和休谟的上述观点在康德哲学中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和深化,康德将知识分为先天分析知识、后天综合知识以及康德所独创的先天综合知识三大类,前两种知识分别对应于莱布尼茨和休谟的观念关系的必然知识和事实关系的或然知识,由于康德认识论的原意是如何证成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因此在这三种知识中,康德本人更重视第三种知识即先天综合知识,整部《纯粹理性批判》可以说都是对先天综合知识的论证,然而出乎康德意料的是,他的认识论中的前两种知识,先天分析知识和后天综合知识却得到了后世哲学家更多的认同和研究。

另一方面,康德的认识论有一个与休谟相同的目的,即为科学定性和划界,他是通过对人类理性认识能力的分析来进行论证的,康德一方面论证了科学(康德把它叫做“理论理性”)的价值和意义,在经验的范围内,科学真理(理论理性)具有普遍必然性,但若超出了经验的范围则科学(理论理性)必然陷入二律背反,成为一种先验幻象,这说明科学(理论理性)及科学真理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在科学的范围之外还有一片广阔的领域,这就是价值世界(康德把它叫做“实践理性”),康德与休谟一样,敏锐地触及到了科学的有限性和价值问题,但与休谟排拒价值世界不同,康德认为正是因为科学(理论理性)的有限性使得价值(实践理性)成为必要和可能,此所谓“扬弃知识,以便为信仰留下位置。”②在康德哲学中,在科学(理论理性)的范围之外是广阔的价值(实践理性)的领域,而且与科学(理论理性)的经验性、必然性相对应,人类的价值(实践理性)领域则是超验的、自由的王国,其重要性甚至在科学(理论理性)之上。因之,康德不只是区分了科学和价值,而且从哲学上对这两大领域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研究,此举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意义极为重大,因为,在康德之前,人们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区别虽然早有认识,但这种区别“并没有从基础上以哲学的方式建立起来。人们一般认为,一切知识都有共同的理论基础和哲学基础。由于自然科学的成就,特别是逻辑、数学和物理学知识的确定性,这些科学的规范、原则和哲学基础似乎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一切科学知识的准则。就认识论而言,康德并没有超出这样一种观念。但是,康德的伟大之处在于为人的行为的可能性留出了一块自由的畛域。哲学所要证明的,不仅包括人们达到对于自然的普遍必然的认识的可能性,而且还包括人们意志自由的可能性,也就是独立于自然法则的自由法则的可能性。康德的这一观点虽然尚未涉及文化科学的各种具体学科,也未涉及文化科学一般方法论问题,但是为一切主张文化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思想提供了最基本的哲学根据,这就是人的行为的自由本性,人的行为以及由这种行为构成的社会的历史性。”③

综上所述,莱布尼茨以来的认识论有两个重要的观点,1,基于知识的形式特征(与经验有关还是无关)和真理性(必然真理还是或然真理)的近代特有的知识分类说,这种知识分类说将知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经验无关的、具有必然性的逻辑——数学知识,另一类是与经验有关的、只有或然性的经验知识;2,与这种知识分类说密切相关的“价值论”,休谟和康德都区分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在科学领域之外划出了一片价值的领域,“价值论”特别强调了与逻辑和事实判断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不同,价值判断是主体的和主观的领域。近代认识论的第一个观点将包含了价值判断的社会科学排除在自然科学之外,不管作出这种分类的哲学家的主观意图如何,它在客观上确认了存在着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社会研究,导致了社会科学的独立存在。第二个观点以“价值”统摄社会科学,这不仅点出了社会科学的根本特征,而且对“价值判断”的分析讨论日后也成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命题,因此近代认识论的这两个观点事实上构筑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前提。

二、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奠基

康德等人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观点是社会科学方法论得以建立的起点,也是一个获得今日学术界广泛认同的观点,但进一步而言,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事实与价值之分?特别是应该如何看待包含价值判断的社会科学?则又是一个引发了广泛争议的问题,由是而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思潮,因而康德之后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思想是沿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路径发展的,一种是主张社会科学科学化的实证主义,另一种是主张社会科学特殊性的历史主义,两种思潮都建基于休谟和康德的理论之上。

广义的实证主义包括圣西门、孔德、密尔、斯宾塞、马赫及逻辑实证主义等一系列人物和思潮,作为一种具有强烈科学主义倾向的哲学思潮,实证主义继承了休谟和康德哲学中有关只有逻辑和经验研究(自然科学)才是科学,价值判断并非科学的著名观点,从这一基本理念出发,实证主义认为,价值判断和社会科学或者根本就不是科学,或者必须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进行整合和分析。而自然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除了研究对象上的原因以外,研究方法上的优越性是一个关键因素,这种优越性使得自然科学的原则、规范和方法应该而且事实上是一切知识的准则,因此,社会科学要成为科学,只有使用统一的自然科学方法来分析和研究,实证主义与古代哲学家一样是方法论上的统一论者,认为只要是真正正确的、科学的方法就既可以认识自然,也可以认识人和社会。实证主义并未承认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社会科学研究有何特殊性,但实证主义仍对社会科学方法论有以下几项贡献:1、实证主义专门探讨了科学研究(包括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2、实证主义强烈主张社会科学应与自然科学一样具有经验性和科学性;3、具备了科学性的社会科学同时也应该是客观的、价值中立的。

对社会科学方法论作出了更大贡献的是新康德主义,这主要建基于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自然事实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着重大的、甚至是本质上的差异。相对于无目的、无意识的自然事实而言,社会事实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和意向性,因为社会事实都是人类行为的结果,而人类行为的主观性、能动性、选择性和价值性都是客观的自然事实所不具备的。而且由于这种区别,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些最基本的方法,如实验法等实际上也无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加以运用。所以,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除了运用与自然科学相同的一些方法以外,也应该存在不同于自然研究的、社会研究的特定方法,也即有一种所谓“社会科学的逻辑”,新康德主义正是从这里出发,肇始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

首先是狄尔泰,狄尔泰一生的伟大抱负是完成所谓“历史理性批判”,他对历史和历史科学的独到见解开启了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真正建构。他先从存在论的角度区分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在狄尔泰看来,以历史事物和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科学与以自然事物和现象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有着原则区别,自然科学以外在的物理世界为研究对象,而人文科学则以人的内在生命、人的精神世界为研究对象,自然的物理世界本身没有意义,或者其意义需要人去赋予,而人类生活则是有意义的,由于这种区别,因此,从研究方法上说,“在自然科学中,任何对规律性的认识只有通过可计量的东西才有可能,……在精神科学中,每一抽象原理归根到底都是通过与精神生活的联系获得自己的论证,而这种联系是在体验和理解中获得的。”④这就是说自然科学通过感觉、思维等外在的认识方式来进行,它是用因果关系描述和解释的科学,而人文科学则应通过人的精神活动内在地去领会,它是用将心比心式的心灵交互来体验的理解的科学。“社会事实是被人们从内部理解的。我们可以根据对我们自己状态的观察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它们在我们之中再现。我们理解它们,就可以通过爱和憎,通过我们激情的变换,而使历史世界再现。”⑤

与狄尔泰从存在论角度研究人文科学的特殊性不同,新康德主义西南学派的代表人物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则主要从方法论的角度来探讨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社会科学)的区别。文德尔班认为,由于自然“规律”是始终存在、反复出现、不断起作用的东西,因而自然科学使用普遍化的方法,目的在于寻找自然界的“规律”、“齐一性”、“共相”、“不变的形式”,它是“制定规律”的科学。而历史“事件”则只有一次性、个别性和独特性,因而社会历史科学则使用个别化的方法,目的在于把某一过去的事件栩栩如生地再现于当前的观念之中,它是“描述特征”的科学。

李凯尔特进一步从质料和形式两个方面区分了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所谓“质料的分类原则”即从研究对象上来划分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李凯尔特认为自然是那些从自身中生长起来的、自生自长的东西的总和。文化则或者是人们按照预定的目的生产出来的。在这里,价值是区分自然和文化的标准,而所谓价值就是独特性,一切自然的东西都是普遍的、重复的,因而没有价值,都不能从价值的观点加以考察。反之,一切文化产物之所以具有价值,在于它们的独特性,它们的一次性发生过程。⑥

与“质料的分类原则”相比,李凯尔特更强调“形式的分类原则”,即从研究方法上来对科学进行分类。从研究方法上说,自然科学是试图从事物的普遍因素中形成普遍概念,因此,它必须采取“普遍化的方法”。文化科学所面对的是特殊的、一次性的研究对象,因此,它就只能采用“个别化的方法”。当我们从普遍性的观点来观察现实时,现实就是自然;当我们从个别性和特殊性的观点来观察现实时,现实就是历史和文化。

新康德主义从康德关于自然领域和自由领域相区别的观念出发,论证了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之相互区别在存在论(狄尔泰)和方法论(李凯尔特)上的内在根据,指出了历史事实和文化现象与自然事实相比所具有的诸多特殊性,如价值性、个别性等,第一次明确地从学科类型上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文化科学)区分开来。同时,新康德主义还对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取得了相当的成就,比如:狄尔泰对“意义”的分析、对神入型理解的阐述,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对“价值”的强调、对个别化方法的探讨等等,这些成就一方面正式开启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另一方面,其中的许多观点后来都成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原则。

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确立

如果说新康德主义开启了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的话,那么,20世纪德国最伟大的思想家韦伯则把这种研究向纵深推进,并最终确立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框架和研究原则。

韦伯的方法论思想异常丰富,涉及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几乎所有的关键问题,首先是如何界定社会科学,划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界限,在这一点上,韦伯基本上接受了新康德主义的观点,认为社会科学应从存在论和方法论两个方面加以界定,社会科学既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更由于有着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而有其独特性。

其次,如何看待价值问题。自休谟、康德以来,“价值”乃是不同于“事实”的另一种判断和另一个领域,是社会科学得以成立的基本前提,新康德主义更是以价值论为中心来建构人文社会科学,无论是韦伯时代还是在现代,价值问题都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问题,韦伯在价值问题上的观点是一方面强调价值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反对实证主义和自然主义,反对用寻找“规律”等来取代社会科学在对象和方法上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也反对德国唯心主义,坚持社会科学也是一门客观的经验科学,不赞成用直觉等含混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具体而言,韦伯的基本主张是试图将“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在方法论上统一起来。

韦伯认为社会科学首先是“价值关联”的,这表现为价值是社会科学形成的先决条件,也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区别所在,同时,“价值关联”也表明社会科学家必定是在一定的价值观念的背景下去从事研究的,研究课题的选择和目标的确定与研究者的信仰、利益和偏见等密切相关。因此,价值关联既是建立社会科学的前提,又是解释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兴趣的根据,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价值分析则是价值关联的具体化,它具体地揭示了文化意义之所在,它们是经验分析必不可少的前提,但还不是经验科学本身。

如果说“价值关联”是社会科学得以确立的基本前提的话,那么,“价值中立”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它向社会科学提出了一个客观性的要求,这种要求与自然科学的客观性要求是一致的。区分事实分析和价值判断,将价值判断从科学认识中剔除出去,这个由休谟率先提出的原则在韦伯手上得到了明确而系统地阐述。

韦伯认为,前述价值关联的有效性只限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确立,它不能代替对实在所作的科学分析。韦伯一方面通过一些具体事例,如对当时流行的工团主义理论和信念的分析阐述了科学与价值的分野,另一方面,在《“价值中立”在社会学和经济学中的意义》和《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中的客观性》等文中进一步从理论上证明“应把纯粹从逻辑上可推演的断定和经验事实断定与实际的伦理价值判断或哲学价值判断区分开来,这种观点是正确的。”⑦因之,“价值中立”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论原则表达了三种规范,(1)必须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区分开来,(2)价值判断无法取代科学认识,(3)科学知识也无法得出有关价值的结论。“价值中立”表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必须追求真理,必须满足客观性要求,学者不是先知,教师不是宣传家,讲台不是布道所,韦伯反复强调的这个原则如今已成为社会科学界大多数人的共识。

韦伯“价值中立”说的另一个意蕴是社会科学的价值论域没有事实领域那样的客观真理,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真理,无法在终极的意义上比较高下,价值论域是“诸神彼此之间永无休止的斗争。⑧真、善、美是无法统一的,正所谓“一事物之所以为神圣,不但不因其为不美所妨碍,而且唯其不美,方成其为神圣……一事物之所以为美,不但不因其有不善之处所妨碍,而且唯其有不善之处,方成其为美……一事物之可以为真,不但不因其为不美、不神圣、不善所妨碍,而且唯其为不美、不神圣、不善,方可成其为真……”⑨因此,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和终极信仰都是平等的,哪一个都无权宣称具有绝对的正确性和优先性,禀持不同价值信念的人均应相互理解和宽容。

韦伯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另一个贡献是提出了“理解”和“理想类型”两个研究范式。韦伯认为,“理解”或是合理性的,即逻辑的或数学的理解;或是神入的,即对他人心理和行为的重新体验。韦伯着重分析了神入性理解。神入性理解的必要性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如价值观念、终极目标、激情行为及所有的非理都很难用逻辑的方法来解释,而只能作神入式的理解。神入性理解的可能性在于在大致相同的环境下,人们会产生大致相同的内心活动,因此人们可以通过分析在被理解者所处的情景中将会出现的内心活动来类推他人的内心活动。当然,由于这种神入性理解不具备合理性理解的逻辑明晰、普遍性和规范性,因而其正确性和有效性始终是有争议的,不过,正如安德列斯基所说,尽管神入性理解有种种局限,但若无神入性理解,社会秩序在几秒钟内就会崩溃,因而它是无法从社会科学中排除出去的。⑩

“理想类型”是韦伯提出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另一个范式,韦伯认为,由于研究者面对的社会事实纷繁复杂,要做出接近真实的研究颇为不易,因此需要建构一套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概念系统,它是从历史事件中抽取和归纳出来的一种概念构架,是为了透视实在的因果关系而构造的非实在的因果关系,这就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理想类型”。韦伯的“理想类型”论以及韦伯在他自己的研究中提出的几种“理想类型”:如新教伦理、科层制、三种统治形式等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显示了巨大的力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一种研究方法。

因休谟和康德提出事实和价值的分野而肇其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到韦伯时代已完成了初步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已经建立起来,并被广泛地运用到社会科学的研究之中。比如,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分离在今天已是学术界的共识,也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分类标准,经济学据此就有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之分。又如,根据价值中立的研究原则,现代社会科学家都力求避免用价值判断来代替科学的实证研究,以求得研究结果的客观公正。另外,价值与事实的不同还表现在价值判断并没有事实判断那样的客观性,各种价值具有不可公度性,而社会科学研究又无法回避价值判断,因此在价值问题上,社会科学家要坚决反对和摒弃唯我独尊的沙文主义,坚持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和平等对话的原则。

总括本文,从休谟到康德、从新康德主义到韦伯,现代社会科学方法论由是得以建立。

引文注释

①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M].商务印书馆,1975:488.

②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M].人民出版社,2001:59.

③韩水法.韦伯.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98:37-38.

④转引自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人民出版社,2000:125.

⑤转引自韩水法.韦伯[M].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98:40.

⑥李凯尔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M].商务印书馆,1986:20.

⑦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杨富斌译.华夏出版社,1999:100.

⑧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杨富斌译.华夏出版社,1999:28.

⑨转引自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255.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篇4

【论文摘要】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既不同于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也不同于作为一般哲学方法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它是在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其核心是具体的社会实践观)为基础,通过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中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建构而成的。

作为总体上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在19世纪中期已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而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则至今尚未被系统地建构起来。尽管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看法所存在的严重偏差无疑是主要原因。人们习惯认为,既然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研究社会历史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那么就没有必要研究和建构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诚然,历史唯物主义是迄今以来人类认识和研究社会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但它只是一种一般的哲学方法论,而不是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一种具体的方法论,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一般的哲学方法论,它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问是一种一般和个别、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它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提供一般的方法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具体化。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两种方法论,它们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但历史唯物主义对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只具有总体而间接的指导作用,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则具有直接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联结历史唯物主义和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间环节和桥梁,因而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取代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来直接指导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看法是偏颇的。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丰富历史唯物主义,很有必要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这一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笔者认为,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

一、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

随着作为学科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19世纪中期的正式形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系统而全面地展开。在100多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中,产生了大量的积极成果,主要包括以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韦伯、温奇、吉登斯等为代表的众多社会科学家系统创建的两对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包括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及对它们所做的种种有益的综合研究。就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而言,后一种研究的积极成果意义更大,因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就是一种综合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史上,韦伯、温奇、吉登斯等社会科学家试图将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则是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尽管韦伯将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但他也试图同时综合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作为其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补充。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的社会学定义就体现了他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倾向。他说:“社会学……应该称之为一门想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简言之,社会学或理解社会学就是一门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的科学。也就是说,理解社会学除了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之外,还要对社会行为进行因果性说明,即将对社会行为的解释性理解通过与具体的事件进程相比较而证实主观的理解。因为在韦伯看来,社会行为需要理解,但仅有理解还不够。因为无论理解有多高的明确性,它终究是一种主观形式,只能作为一种特定的假设。因此,理解社会学就是要将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相结合。很显然,韦伯将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视为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结合,其中,解释性理解就是一种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而因果性说明则是一种自然科学方法论。因此,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就是一种由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方法论。

温奇对于韦伯的这种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开展社会学研究的尝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一步在其名著《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中集中探讨了韦伯有关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即“获得对一个行为的意义的‘阐释性理解’,与提供了导致这个行为及其后果的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然而.温奇对韦伯综合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统计学方案”,即“理解是一种在逻辑上不完全的东西,它需要另一种不同的方法来补充,即统计学的收集方法”f31(P123)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温奇看来,“如果一种给定的阐释是错的,那么统计学——尽管能指出它是错的——也决不像韦伯所说的那样是评判社会学阐释之有效性的决定性的、终极的法庭。这时需要的是一种更好的阐释,而不是在类型上不同的东西。”网(P123)尽管如此,温奇仍然沿着韦伯的思路,尝试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只不过他不像韦伯那样仅仅局限于以方法论来谈方法论,而是上升到哲学高度,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为基础探讨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互综合的方案。

首先,他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做了“内”和“外”的区分。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是一种外部观察的方法论,而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则是一种内部的方法论,因而理解必须在内部关系中进行。其次,论述了说明和理解之间的紧密关系。认为理解是说明的目标和成功的说明的最终产物,但不能认为理解只有在已经存在说明的地方才存在,“除非存在某种不是说明的结果的理解的形式,否则说明之类的东西就是不可能的。说明之所以被称之为说明,仅当存在着,或至少被认为存在着理解中的缺陷,而这样的标准只能是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进而,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是表达在概念中的,而概念构成了我们所关心的题材的形式。另一方面,这些概念也表达了应用它们的人的某些方面的生活特征。”总之,尽管温奇主张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即社会科学研究既要“说明”(explanation)又要“理解”(understanding),但是“温奇的此种‘说明’和‘理解’的结合仍然强调因果说明(逻辑)空间与理解(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存在边界,因此,在关于因果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关系的辨析上仍然晦暗不明。”

吉登斯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中,立足于解释学立场也尝试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研究。吉登斯同意温奇对韦伯的质疑,即认为韦伯“错误地假定人类行为的解释可以采取一种逻辑上与自然科学特征相同的因果关系形式(如果不是在内容上)”,并进一步以他称之为“能动者因果关系”的理论探讨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他说:“因果关系并非以永恒联系的‘规律’为前提(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相反的),而是以①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和②因果效力的观念为前提。行动是由能动者对他或她的意图的反思性监控所引发,这种意图不仅与需要有关,而且与对‘外部’世界的需要的评价有关,这为本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一个行动者自由的充足解释;我并不因此以自由反对因果关系,但更愿以‘能动者因果关系’反对‘事件因果关系’。由此,在社会科学中,‘决定论’涉及任何将人类行动完全还原为‘事件因果关系’的理论方案。”很显然,在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之间关系的看法上,吉登斯不同于温奇,因为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无边界的。

吉登斯又通过建构“结构二重性”理论来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认为,“结构二重性”(dualityofstructure)指的是“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为,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为的生产与再生产。”因而“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

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这一点当然不妨碍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在时空向度上延伸开去,超出任何个体行为者的控制范围。它也不排除以下可能性,即行为者自己有关社会系统的理论会使这些系统物化,而这些社会系统的反复构成却正是得益于这些行为者自身的活动。”很显然,吉登斯将“行动者和结构”这一“二元论”化为“二重性”,尝试在具有反思性和连续性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中解决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可以具体化为“个人行为的自主性或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之间的对立。这一具体的对立关系在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中得到了统一,其统一基础就是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

韦伯、温奇以及吉登斯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或社会科学研究。韦伯强调综合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来开展社会学研究,但他认为因果性说明只是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为他所主张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文科学方法论。温奇从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出发深刻阐释了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但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还是有边界的。温奇的不足之处在于他没有找到综合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的现实基础。吉登斯从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立场出发来综合或统一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并最终将它们的综合或统一建立在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但他仍然在方法论的漩涡里打转。总体而言,他们的努力都加深了人们对于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综合它们的基础的理解。这无疑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

二、基于唯物史观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

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世界观或哲学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世界观或哲学观和方法论是一致的。人们对于社会所形成的理论化、系统化的观点就是所谓的社会哲学,以这一社会哲学指导去观察、研究、分析和处理各种社会现象就是所谓研究社会的方法论,即社会科学方法论。因此,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以社会哲学为基础的。传统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主要包括两对相互对立的科学方法论,即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与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它们分别以两对对立的社会哲学为基础。首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社会独特论”和“社会类似论”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社会独特论”认为社会虽然是自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社会一旦产生就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从而与自然区别开来。社会的独特性在于,它是一种人文或文化现象,是人的主观活动的结果。因此,在“社会独特论”看来,既然社会是一种不同于自然现象的独特的人文或文化现象。那么不应照搬在研究自然现象时十分有效的自然科学方法(实证的方法),而应运用人文科学方法(理解的方法)来研究这种独特的社会现象。“社会类似论”认为社会是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又是自然的~部分,社会是一种“类自然现象”,具有类似于自然的客观特点和规律。因此,在“社会类似论”看来,既然社会是一种与自然相类似的现象,那么在研究自然现象时十分有效的自然科学方法(即实证的方法)对于研究社会现象也应是十分有效的。其次,“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唯实论社会哲学为基础。社会唯名论认为个人对社会具有先在性,个人是先于社会的,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离开个人及其行为,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便不复存在,社会或集体仅是“个人的聚集”。因此,从社会唯名论出发开展社会现象研究,必然导致“方法论个人主义”,即认为只有从个人行为角度,以个人为分析基点,才能对于社会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社会唯实论认为尽管个人是社会的主体,个人生活形成社会,但社会不是“个人的聚集”,而是“自成一类”的,它一旦形成便会产生新的特征,这些特征反过来塑造个人意识与个人行为。因而社会并不源于个人选择,相反,个人选择假定了社会的先在。因此,从社会唯实论出发开展社会现象研究,必然导致“方法论整体主义”,即认为只有从社会环境角度,以群体、制度和社会为5J-"析基点,才能对社会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然而,无论是“社会独特论”、“社会类似论”,还是“社会唯名论”、“社会唯实论”,它们都是对现实社会生活的一种片面认识,因而都是一种片面的社会哲学。“社会独特论”只看到了社会不同于自然的独特性,即社会的个人性、主观性、精神性,而忽视了社会与自然的类似性、社会的整体性、客观性、自然性。以这种片面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注重人文科学方法论而忽视自然科学方法论。与之相反,“社会类似论”则看到了社会与自然的类似性、社会的整体性、客观性、自然性,而忽视了社会的个人性、主观性、精神性。以这种片面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注重自然科学方法论而忽视人文科学方法论。“社会唯名论”只看到了社会中的个人及其主观性、精神性,而忽视了社会及其客观性、物质性、整体性。以这种片面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注重“方法论个人主义”而忽视“方法论整体主义”。“社会唯实论”则看到了社会及其客观性、整体性、物质性,而忽视了社会由以构成的个人及其主观性、精神性。以这种片面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注重“方法论整体主义”而忽视“方法论个人主义”。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篇5

关键词科学方法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方法

1研究意义

在科学教学中,将科学方法融入科学教学中,能够使学生获得科学知识及科学方法。但科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对象及适用范围,这也就决定了其本身的局限性,比如归纳方法,由于人们一般是根据对事物现象的归纳来获得结论,所以它缺乏内在的必然性,同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真理;比如演绎方法,首先它只适合于已有理论的证明和推演,而不能导致新的科学发现,其次因为演绎方法的正确性取决于前提的正确性,所以它不能保证其结论的正确性;比如观察,观察只能直接发现对象的现象,而不能直接发现对象的本质,不能直接观察到所研究的对象,某些现象能直接观察到,某些现象不能直接观察到而只能间接观察到,观察只能直接观察到具体特殊事物的性质和特点,而不能直接观察到事物普遍的共性;再如实验,诚然重要,但并非所有领域都可以进行,实验不能代替理论研究,它总是特殊的,特殊的实验结果与普遍的结论之间总是有距离。

小学科学课堂中,恰恰存在许多此类问题:一些科学教师不了解科学方法的局限性,某种程度上夸大或者淡化了科学方法的作用。①一方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由于自身对科学方法的内涵认识模糊,所以在使用科学方法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无法向学生清晰介定科学方法使用的领域和对象,存在将科学方法的使用范围扩大、僵化地刻意遵守等问题;另一方面,又存在一些在教学过程中淡化科学方法的问题,过度求新、过分注重细节而忽略了课程内容里所隐含的科学方法。

所以,厘清科学方法和科学教学方法的区别和联系,正确理解两者的关系,从而在科学课堂里融入科学方法进行教学,对于学生获得科学知识和学习科学方法,形成正确的科学观,感受科学的价值和精神,都具有较大的指导及促进意义。

2科学方法与科学教学方法

2.1科学方法及分类

人们通常把达到目的的途径(手段)称为方法。科学认识活动的目的是要探索客观世界的普遍规律和因果性,对被观察到的事实即形形色色的事物现象作出理论解释,以此对客观世界的复杂图景做出精确地深刻的描绘。科学方法就是人们为实现达到认识客观世界这一基本目的而采用的手段和途径。科学研究的方法包括基本逻辑方法和一般技术方法。②

所谓基本逻辑方法,就是基本的思维规律和思维方法。在科学技术研究中,人们会运用到各种各样的思维方法,其中有些方法是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都要用到的,而另一些则只是在某些特殊的场合和时间才用到,前者就是基本逻辑方法,包括比较与分类、演绎和归纳、分析和综合等。

比较与分类是认识和研究事物的两种最基本的逻辑方法。比较就是在不同事物之间或在同类事物之间找出它们的差一点和共同点的逻辑方法。分类是在比较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标准对各种事物进行类别划分的逻辑方法,即根据对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将对象区分为不同种类的逻辑方法。归纳和演绎是在科学技术研究中最常用的一对逻辑思维方法。归纳方法是指从个别事物的现象的研究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或结论的逻辑思维。这种方法主要由推理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演绎方法是从一半到个别的推理方法,即用已知的一般原理考察某一特殊的对象,推演出有关对这个对象的结论的方法。分析是把一个完整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方面和部分,把负责的对象分解为各个简单的要素,并把这些部分或要素分别进行研究和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综合方法就是寻求研究对象的各个部分、侧面、因素的内在联系,把对象的各个部分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此外,还有数学方法、控制论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等,有的学者认为想象、直觉、灵感也是理论思维方法的较特殊的形式。③

科学技术与其他学科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不仅要运用各种逻辑思维方法进行研究,而且它还常常使用各种技术方法进行研究。技术方法就是运用某种技术和设备手段进行研究的方法。主要包括观察和实验两种。

观察就是通过感官接受外界各种刺激,再经过大脑处理,形成对外界的感受,科学观察一般是指人们在科学研究中有目的、有意识地对事物和现象进行感知、描述和记载的方法。广义的观察包括自然观察和实验观察,狭义的观察仅指自然观察。自然观察是在现象自然发生的条件下进行的,是人类运用的最早的一种观察,根据不同的标准将观察分类:(1)根据所用观察工具不同将观察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两种类型。直接观察是通过感官直接观察对象,间接观察则是借助于一定的一起对对象所进行的观察;(2)根据观察结果性质将观察分为定性观察和定量观察两种。定性观察即确认研究对象是什么或什么性质的观察,定量观察则是确定该事物或现象的大小、速度、强度、时间长度等数量性质的观察,又叫测量或观测;(3)根据观察的条件将观察分为非受控观察和受控观察,非受控观察是在不影响观察对象的条件下所进行的观察,受控观察是在对观察对象施加某种影响的条件下所进行的观察。科学实验师在某种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所进行的运用技术手段来展现某个对象,或推进研究对象的进程,或改变、控制其某些因素而使对象展现某些过程的活动。实验的目的有二,其一是探索和发现新现象或新规律;其二是检验已有知识或理论的正确性。实验由实验者、实验对象、实验仪器三者组成。

2.2科学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包括科学方法,这里首先对教学方法进行论述。

2.2.1教学方法

在当今教育理论界以及各种教育学和教学论著作中,人们对教学方法的认识不尽统一,给教学方法所下定义也各不相同。我们认为,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指导学生学习以达到教学目的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称。④

2.2.2教学方法的分类

教学方法根据分类依据的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方式。有的学者将教学方法分为:前苏联著名教育家巴班斯基将教学作为一个活动过程来认识,⑤他们将活动区分出三个最重要成分:组织作用的,激发的和检查评定的。由此,从整体和组织性的观点看活动,就要求有三大组的教学方法:实施学习认识活动的方法(由此而保证通过个性的中介而进行的教学信息的过程);激发学习认识活动和形成学习动机的方法(由此而保证调整学习活动的最重要职能。促进其认识的、意志的和情绪的积极化);检查和自我检查学习认识活动的效果的方法(由此,师生得以在教学进程中实现检查和自我检查的职能),其下还有相应的亚组:

第一组方法:组织和实施学习认识活动的方法。

第一亚组:按传递和接受教学信息来源分类(感知的方法):口叙法(叙述、谈话、演讲);直观法(图示、演示);实际操作法(试验、练习);教学生产劳动。

第二亚组:按传递和接受教学信息的逻辑分(逻辑的方法分):归纳法、演绎法、分析综合等方法。

第三亚组:按学生在掌握知识时思维的独立性程度(求知的方法):再现法、探索法(局部探索法、研究法)。

第四亚组:按控制学习活动的程度分(控制学习的方法):教师指导下的学习活动,包括试验教学机器在内;学生的独立工作(读书作业、书面作业、实验室作业、完成劳动作业)。

第二组方法:激发学习和形成学习动机的方法。

第一亚组:激发学习兴趣的方法:认识性游戏、教学讨论、创设道德情绪体验的情境、创设引人入胜的情境、创设统觉的情境(依靠生活经验)、创设认识新奇的情境。

第二亚组:激发学习义务和责任感的方法:说明学习的意义、提出要求、完成要求的联系、学习上的奖励、对学习缺陷的责备。

第三组方法:教学中的检查和自我检查的方法。

第一亚组:口头检查的方法:个别提问、面向全班提问的口头考试、学习上的奖励、程序性提问。

第二亚组:书面检查的方法:书面测验、测试作业、书面考察、书面考试、程序性的书面作业。

第三亚组:实验室-实际操作检查的方法、实验室测验作业、机器测验。

2.2.3科学教学方法与科学方法的比较

科学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科学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科学教学任务,在科学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⑥以上所介绍的教学方法在科学教学中均可使用,由于科学课的特殊性,活动部分使用较多,所以在课堂教学中主要用到第一组方法,我们通过表1将科学教学方法与科学方法进行比较。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科学教学方法包括科学方法,虽然有同样的方法,不过两者略有区别。在使用归纳方法方面,科学研究中,将归纳法分为完全归纳和不完全归纳法,穆勒将归纳法分为求同法、求异法、同异联合法、共变法和剩余法,在科学教学中,主要用到的归纳方法类型是不完全归纳法中的简单枚举法,以及穆勒五法之中的求同法、求异法、同异联合法、共变法;在使用观察方法方面,科学教学使用的观察工具较科学研究所使用的要少和简单,观察的对象也有不同;在实验法的使用上,实验者、使用的仪器、对象都有不同,在使用目的上,科学教学上使用实验法主要有第二种目的:检验已有知识或理论的正确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将科学教学方法定义为师生为了实现科学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科学教学任务,引用科学方法并与普遍的教学方法相结合,形成合理的科学教学策略,在科学教学过程中的程序化但不失灵活的方式或手段。

3科学方法与科学教学方法的比较及启示

3.1科学方法与科学教学方法的比较

(1)从与科学教育的关系来看。科学教育的内容包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价值,科学方法是科学教育的重要内容,⑦科学教学方法是达成科学教育的途径。(2)从两者的具体分类来看,科学教学方法包括科学方法。从科学方法和科学教学方法的具体分类来看,科学教学方法包括科学方法(如图1)。几乎所有科学方法都可以被引用到科学课堂中作为科学教学方法。

3.2启示

科学方法在科学课堂中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引用科学方法进行教学,获得科学知识;二是对科学方法本身进行学习,可以促进学生进行迁移,作为更新科学知识的途径,同时也可以为未来的科学研究打基础,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严谨的思维方式,更好地适应未来的社会生活。

教师有必要对科学方法有清晰的了解,清楚各种教学所用的科学方法的内涵及外延,如“穆勒五法”:求同法、求异法、同异联合法、共变法和剩余法,如果教师详细了解这五种方法,就会发现在科学课上,这“五法”中用的较多地主要有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而剩余法则用的较少。如此,就能在科学教学过程中把握好教学的度,既不会盲目强化也不会无意中淡化科学方法,使学生能在科学探索的过程中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

注释

①吴俊明.对科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教育的再认识—祝贺《化学教育》30周年刊庆[j].化学教育,2010(2).

②杨玉辉.现代科学技术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5).

③张巨青.科学研究的艺术—科学方法导论[m].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8.

④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写.教学方法概论[m].河南: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

⑤巴班斯基著.中学教学方法的选择[m].张定璋,高文,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篇6

1.逻辑的涵义

1.1认识:思维的载体

人的认识活动可以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而获得的关于事物表面的和外部联系的认识。随着实践活动的继续和深入,人们会对感性材料通过大脑反复的加工制作,最本文由收集整理后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这就是理性认识。而思维就是人们对感性材料加工制作的过程,即形成概念、作出判断和进行推理的过程。

1.2思维:抽象客观的规律

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一切客观的事物及其运动都有自己的规律,思维作为一种客观现象,自然也有规律。我国著名学者钱学森在1980年发表的《自然辩证法、思维科学和人的潜力》一文中对思维做了如下的划分:抽象思维(也称之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或称之为直感思维)和灵感思维(亦称之为顿悟思维)。

后来在1993年8月8号钱学森与夏军教授在书信往来中提到除了上述三种思维之外的另一种:梦。梦境属于心理学而不是逻辑学的研究领域。但是作为思维形式的完整形式,我个人认为应该划分为四种。只不过和该课程有关系的只有三种而已。

1.3逻辑:研究思维的工具

上述提到思维是有规律的。而逻辑就是旨在研究关于思维形态的结构和规律。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的基本规律和思维的简单逻辑方法。

任何一门学科都会有各自的语言,如同代码之于计算机;图形之于几何学,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也有能反映其特色的语言。逻辑学的语言就是论证。包括命题、断言等以及如何辨别其真伪等内容。

2.逻辑学中命题”的思想

命题从范围上来讲主要分为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全称相当于整体,或者说是宏观角度。特称就相当与部分或者说是微观角度。这样的话,分析问题就会有两条思路:一是从全称到特称,即从整体到部分、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它注重的是微观、局部与细节;另一种就是从特称到全称,即从部分到整体、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他注重的是宏观、整体与系统。

但是有一个问题必须注意到:注重细节与微观会将客观事物的局部理解的更为深刻,但是反过来,局部的深刻理解不代表整体的明确把握。对部分有效的结论,不能说对整体也是有效的。

3.逻辑命题思想在技术经济学科研究方法的指导

3.1还原论: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

3.1.1还原论的原理

对于自然科学,100多年来,笛卡尔、伽利略、牛顿和莱布尼茨所创立的近代科学研究方法和观念——还原论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还原论简单地说就是从整体向下分解,研究的越来越细。因此还原论相当于是全称到特称的过程。按照这个方法,生物学对生命的研究到达了基因层次,物理学对物质结构的研究已经到达了夸克的层次。也就是说,还原论方法由整体往下分解成部分并且研究部分,如果部分还研究不清楚就继续分解,直到研究清楚为止。

这种从全称到特称,从整体到部分、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注重了微观、局部与细节,极大地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新的学科、新的领域不断出现。人们一直认为这就是认识客观世界最有效的途径。

3.1.2还原论的局限性

直到一位科学家的出现逐渐开始打破数百年来传统的认识客观世界的这种观点。(当然,打破”并不意味着全盘否定”)

分子生物学家彼塔朗菲指出当生物学的研究已经发展到分子生物学的时候,对生物在分子层次的了解越多,对生物整体反而认识得越模糊。

所以,现实的情况却是:就算研究透了基因也不等于就明白了整个生命的一切,即使认识了基本粒子也不能保证完全可以解释大物质构造。不能否认还原论使得自然科学的研究得以深入到人类曾经无法想象到的程度,这是它的优势方面。但是,这种方法由下往上是回不去的。还原论并不能回答高层次和整体性的问题。

因为注重细节与微观会将客观事物的局部理解的更为深刻,但是反过来,局部的深刻理解不代表整体的明确把握。对部分有效的结论,不能说对整体也是有效的。

3.2系统论:综合学科的研究方法

3.2.1综合学科的特点

如今现代科学技术已经学科林立,(在还原论的指导下)虽然分工越来越细,新领域不断产生;但是另一方面是不同的学科和领域之间相互交叉结合,向综合性整体化的方向发展。技术经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一门学科。它是工程技术、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结合,所以也有很多人称之为工程师的经济学”。

这种综合性、交叉性学科常常具有系统性与整体性。它是从事物的整体与部分、全局与局部的角度来研究客观世界的。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人自身,能反映事物这个特征最基本的重要概念就是系统。因此,对于技术经济与管理这样的学科,仅仅采用由上而下的还原论方法去研究局部与细节是远不能达到这门学科的要求,与此同时,必须还要以由下而上的整体与系统的方法来研究它。将其定义为系统论方法。

3.2.2系统论在综合学科总的应用

在本文的开篇,提到了对思维的界定: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人脑思维一种是逻辑思维,它是定量、微观处理信息的方法;形象思维是定性、宏观处理信息的方法,而人的创造性主要来自创造思维,创造思维可以说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结合,也就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宏观与微观的结合,这是人脑创造性的源泉。

系统论方法既包括了从整体到部分由上而下的研究方式,满足了技术经济与自然科学相联系的需要,又以从部分到整体由下而上的研究思路满足了它作为交叉学科的要求。在效果上可以形象的概括为:还原论方法是要做到1+1小于等于2,系统论的方法是要实现1+1大于等于2。